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02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衡湘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机电”)产品销售业务模式特点的变化及考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及成本效益原则,监事会同意自2021年度起对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关工程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调整为根据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是否附安装验收义务分情况确认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01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机电”)产品销售业务模式特点的变化及考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公司拟自2021年度起对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关工程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调整为根据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是否附安装验收义务分情况确认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谨慎,更符合当前安徽科达机电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0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系基于谨慎性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机电”)产品销售业务模式特点的变化及考虑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及成本效益原则,自2021年度起对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有关工程项目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调整为根据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是否附安装验收义务分情况确认收入。
根据安徽科达机电实际运营情况,变更后的收入确认政策更加严谨,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主要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生产线设计研发、装备制造、项目管理(EP、EPC)等业务,主要供应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生产线成套装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安徽科达机电签订的收入合同属于一项整体的履约义务,根据企业产品特点可以满足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第二、三项条件,即备件在安徽科达机电生产制造后在客户的场地安装,同时因该装备属于非标产品,客户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且主要是按进度收取款项。基于上述特点,安徽科达机电原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
近年来,因安徽科达机电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业务的快速发展,产品销售业务模式呈现新特点,不同客户的选择趋于多样化,因此其在生产、发货、安装、验收后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不尽相同,从原来的统一提供成套装备及安装与调试服务,到目前客户可自行选择是否由第三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安徽科达机电与客户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随着销售模式的改变而发生新的变化。因此,安徽科达机电原统一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方式已不能体现当前不同客户对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的不同要求,不能准确反应公司与客户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安徽科达机电需根据是否附有安装验收义务分情况适用不同收入确认方法。
由于安徽科达机电的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大部分备件在其车间生产制造,制造时间通常少于一年,而在客户场地生产安装调试时间一般相对较短;同时,装备备件占项目整体成本比率约80%,安装调试成本占比较低。2021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订单成本预算准确性的影响,安徽科达机电按照投入法计算的完工进度未能准确的反应项目进度。运行中发现,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完工进度核算工作量较大,计算复杂,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基于以上销售业务的新特点、钢材等主要原料价格波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考虑到原收入确认方法与其项目进度、双方权责关系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主要公司以时点法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公司认为对安徽科达机电工程项目根据是否附安装验收义务两种情况分别适用不同收入确认方式,更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及审慎性原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安徽科达机电会计政策变更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安徽科达机电对于各种销售形式特点选择不同的确认收入的条件:
①单个产品或单台设备销售:根据合同约定交货完毕,作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于国外销售,根据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安徽科达机电取得出口报关单和出口装运单后,认定为其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②工程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安徽科达机电对于各种销售形式特点选择不同的确认收入的条件:
①单台设备或配件销售:根据合同约定交货完毕,作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于国外销售,根据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完成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安徽科达机电取得出口报关单和出口装运单后,认定为其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②工程项目:对附安装验收义务的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以调试验收完成并取得相关验收文件后确认收入。
对不附安装验收义务的墙材生产线成套装备:国内销售,安徽科达机电根据合同约定交货完毕,作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国外销售,根据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完成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安徽科达机电取得出口报关单和出口装运单后,认定为其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确认收入。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上述调整对科达制造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 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谨慎,更符合当前安徽科达机电业务实质,也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基于子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特点变化及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客观因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及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谨慎、更符合安徽科达机电业务实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及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本次子公司安徽科达机电的会计政策变更涉及追溯调整,对科达制造2019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我们未发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之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22]第00001号)。
四、备查文件
1、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