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06.00万份,行权起止日期为2021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激励对象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数量为19,100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6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过户登记数量为1,629,750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3.2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8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电子邮件及宣传栏进行了公示。2018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18-037),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年6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4、2018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9)。
6、2018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最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849万份。
7、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股票期权270.80万份,并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8、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3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6)。
9、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10、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11、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0元/股调整为18.1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12、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披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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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共有7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4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70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四)行权价格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价格为18.16元/股。
三、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9,1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629,75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激励对象行权后,公司新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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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2021年第四季度行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数量为19,100股,获得募集资金346,856.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数量共计1,629,75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29,596,260.00元。该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四季度行权后新增的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