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Harry Liang He(贺亮)召集。本次监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高级财务副总裁施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晋升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首个任期至本公司于2023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止,且经第三届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先生将自2022年1月1日起作为本公司联席首席财务官及并购部负责人,专注于领导本公司的战略并购事项及药明生基(“WuXi ATU”,本公司细胞和基因疗法 CTDMO平台)的财务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对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深表谢意,并期待施明女士和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先生在各自新的岗位上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上述首席财务官候选人经本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已通过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且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晋升施明女士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的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施明女士的简历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附件:

  施明简历

  施明,1974年12月出生,在财务、业务发展以及运营领域拥有二十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施明女士于2021年4月加入本公司,担任高级财务副总裁。在加入本公司之前,她在通用电气(“GE”)中国担任业务发展高级总监以及首席财务官。在施明女士任职于GE约15年的过程中,还在GE集团的医疗事业部及高新材料事业部等多个部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职业生涯初期,施明女士也曾服务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一些跨国企业。施明女士1997年于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毕业,曾接受GE资深财务管理项目培训(EFLP),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高级财务副总裁施明女士晋升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首个任期至本公司于2023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止,且经第三届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先生将作为本公司联席首席财务官及并购部负责人,专注于领导本公司的战略并购事项及药明生基(“WuXi ATU”,本公司细胞和基因疗法CTDMO平台)的财务工作。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施明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从业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各方面都能够胜任首席财务官的职责要求。因此,同意晋升施明女士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升施明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公司执行前述方案。前述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金及福利安排是与公司相关岗位未来所承担责任的要求和公司现行机制实践相符合的,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未来发展中,公司应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动态、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情况等,定期或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薪酬水平及机制进行及时回顾和适用性调整。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符合公司组织绩效要求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因此,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对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本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本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其中,《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号)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104,198,55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0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250,688,809.60元,扣减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0,403,409.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2,130,285,400.0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2,160,661,257.22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375,857.22元(其中,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2,518,414.65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7,857,442.57元)。前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8)第0019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99.6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使用了本项目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本项目在按照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产生募集资金节余,本公司将在该项目完成后就节余募集资金的比例和使用情况另行履行内部批准及公告程序。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996,025.4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4,007,711.47元,其中人民币246,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508,007,711.47元存放于监管银行(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等为人民币106,718,336.91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08,007,711.4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本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拟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并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12月。项目原定建设期内发生新冠疫情,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产生多方面影响,包括部分项目所需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未能在原定行政许可期限内获得,因防疫需要采取将在建区域与现有设施完全分开等保障措施影响了原定工程建设时间安排。另外,结合项目建设期内发生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变化,本公司在关键设备采购方面增加了额外的前置评估程序以应对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从而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迟。

  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经恢复正常,其中项目一期已经投入使用,设施使用情况已经达到了预期,业务方面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本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考虑到苏州药明康德所处的太湖流域保护区的环保政策以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较为严格的要求,以及相关安评设施进一步扩建所可能产生的氮磷排放负荷,本公司拟将部分安评产能拓展由南通药明康德建设。相应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拟将原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部分资金用于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项目变更概况

  项目变更后加入实施主体南通药明康德,延伸的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建设项目拟在江苏省启东市钱塘江路2588号内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25间大动物房、54间小动物房的设施。本项目计划建设设施预计将从2023年开始陆续投产,从而满足客户对药物安全评价业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2、项目变更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当前苏州药明康德拥有的公司仪器、设施的使用率同样接近满负荷状态。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现有的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产能已满足不了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扩建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可以解决公司当前产能不足,以支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通过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药物安全评价服务能力,增强公司在整个产业链中药物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实力,更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一体化的协同优势,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3、变更项目投资概算

  截至2021年11月30日,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后续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预计后续投资26,030.00万元,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预计后续投资44,690.00万元(其中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投资总预算64,690.00万元,目前已用自有资金投入约20,000.00万元)。

  公司拟将原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中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44,199.05万元继续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剩余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直至项目完成。

  4、变更项目的效益分析

  经测算,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5%,投资回收期为7.2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5、变更项目用地、备案及环评手续进展情况

  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项目已取得土地证,立项、环评等备案、审批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是基于项目安排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目前国内外疫情尚较复杂,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并同意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八、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本次对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