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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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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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