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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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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11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1,61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生产风险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包含12万吨/年碳酸乙烯装置、2套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试生产条件,截至目前尚未达产。

  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包含12万吨/年碳酸乙烯装置,其中电池级碳酸乙烯酯2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10万吨/年。本项目为新增精馏系统,本项目完成后电池级碳酸乙烯酯产能将达到6万吨/年,但碳酸乙烯酯总产能仍为12万吨/年不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610万元,项目建设地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占地面积为671.14㎡,建设周期为5个月,预计2022年5月份建成投产。

  项目总投资1,610万元,其中设计费35万元,材料费210万元,设备费1,150万元,施工费215万元。

  (二)审议情况

  近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50521MA33BX9G3L

  3.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5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钱学一

  6.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7.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零伍拾万圆整

  8. 经营范围:销售、生产、研发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如下: 1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两套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

  10.财务情况:

  ■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园区

  3.建设实施单位: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及配套设施

  5.项目投资预算:1,61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671.14㎡

  7.项目建设期:5个月

  8. 项目年新增产值:8,849.56万元

  9.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0.项目稳产后,效益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建成满产后,可增加营收8,849.56万元/年,新增净利润4,567.50万元/年,经济效益明显。

  11.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1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主要目的是将4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提纯为电池级碳酸乙烯酯产品,总产能不变。

  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4万吨/年电池级碳酸乙烯酯精制项目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产生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生产风险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包含12万吨/年碳酸乙烯装置、2套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已经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试生产条件,截至目前尚未达产。

  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包含12万吨/年碳酸乙烯装置,其中电池级碳酸乙烯酯2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10万吨/年。本项目为新增精馏系统,本项目完成后电池级碳酸乙烯酯产能将达到6万吨/年,但碳酸乙烯酯总产能仍为12万吨/年不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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