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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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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9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本次委托金额:30,000万元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期限: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共181天)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金额:5,000万元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涨)

  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4月6日(共98天)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金额:5,000万元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跌)

  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4月6日(共98天)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金额:5,000万元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9天(挂钩汇率看涨)

  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7月6日(共189天)

  ●结构性存款受托方: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金额:5,000万元

  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9天(挂钩汇率看跌)

  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7月6日(共189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7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21-013”号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14日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12,000万元,于2021年5月12日向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30,000万元,于2021年7月1日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4日向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购买定期存单5,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21-003”号、“临2021-042”号、“临2021-050”号、“临2021-048”号公告),上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单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如期到账。

  二、本次具体实施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为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3亿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39.1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9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8.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652.5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

  截止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6,591.2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093.58万元。

  (三)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

  1、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1日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银行账号:462010100101075541)购买30,000万元。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22日。

  (3)本金及收益:产品成立且客户成功认购产品的,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2、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7日向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银行账号:411899991010004754530)分别购买5,000万元,共4笔。

  (2)产品成立日:2021年12月29日。

  (3)本金及收益: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成功认购产品的,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应得收益。

  (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

  1、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资金投向

  产品收益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2、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资金投向

  产品收益挂钩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9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7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21-013”号公告)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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