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宜昌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3.36亿元,宜昌杭氧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宜昌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葛前进先生和韩一松先生的简历

  葛前进,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正高级会计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处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筹)财务部部长;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2年12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9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一松,男,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16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杭氧股份设计研究院院长。2018年11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1月起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葛前进先生、韩一松先生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葛前进先生和韩一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

  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宜昌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约3.36亿元,宜昌杭氧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宜昌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20)。

  公司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昌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宜昌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41500m3/h空分装置为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晋控”)提供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公司已与湖北晋控签订了《供气合同》,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坝陵工业区,合同供气期限为20年,供气时间不迟于供气合同签约生效后的23个月,以项目最终实际投产时间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合作方介绍: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湖北省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坝陵工业园1号

  3.法定代表人:赵培进

  4.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煤制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湖北晋控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约3.36亿元,宜昌杭氧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宜昌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气体产业规模,对提升公司在气体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以及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发展的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