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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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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3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胜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2,20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8.3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上述减持计划未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骏胜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骏胜投资根据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减持计划未实施,骏胜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

  二、其他说明

  1、骏胜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骏胜投资已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未减持上述减持计划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3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持有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的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胜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6.3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骏胜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骏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26.3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骏胜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骏胜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骏胜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骏胜投资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骏胜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骏胜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已办理质押或被司法冻结。上述质押及司法冻结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划减持的7,000,000股股份在办理解押登记或解除冻结前,骏胜投资不得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骏胜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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