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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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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107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2021年6月4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公信”)、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笠钧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葛洲坝生态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葛洲坝生态与汇金聚合、赵笠钧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葛洲坝生态拟通过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汇金聚合后续放弃部分股票表决权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二、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葛洲坝生态发来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83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及合同取得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葛洲坝生态股东的有效批准,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83号)。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108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53,821,3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2.88%。上述股份来源于国投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该股份自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国投创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3,821,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8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投创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21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国投创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投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投创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国投创新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2021年1月6日,国投创新与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数量为12,533,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少)》。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109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共同推举的董事会临时召集人赵笠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豁免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三天的通知期限,并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确认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无异议,同意本次会议的有效性不会因该豁免事项而受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务和解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川环境”)将所持有的博天环境科技(大冶)有限公司、中环膜材料科技(大冶)有限公司以及普世圣华(大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按评估价格以合计9,859.93万元转让给公司债权人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弘毅”)指定的受让方九江嘉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嘉运”),用于冲抵公司应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欠款4,276.22万元以及公司应支付给江西弘毅的部分其他工程欠款6,569.07万元。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与江西弘毅和九江嘉运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及《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1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1-110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将所持有的博天大冶、中环膜大冶以及普世圣华大冶(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以合计9,859.93万元转让给公司债权人江西弘毅指定的受让方九江嘉运,用于冲抵公司应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欠款以及公司应支付给江西弘毅的部分其他工程欠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因受到资金、债务和诉讼等因素影响,公司本年度已进行了关于膜相关业务的战略调整安排。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营业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缓解公司债务压力,同时减少诉讼风险,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川环境”)与大冶膜产品基地建设方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弘毅”)和九江嘉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嘉运”)于2021年12月24日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及《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因江西弘毅为公司大冶膜产品基地进行垫资建设,目前公司对江西弘毅尚存在欠款和未结算工程,且公司在其他多项工程承包合同中对江西弘毅尚存在较大金额欠款,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将所持有的博天环境科技(大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大冶”)、中环膜材料科技(大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膜大冶”)以及普世圣华(大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世圣华大冶”)的100%股权按评估价格以合计9,859.93万元(其中,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博天大冶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3,503.43万元、中环膜大冶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5,303.28万元、普世圣华大冶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1,053.23万元)转让给江西弘毅指定的受让方九江嘉运,用于冲抵公司应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欠款4,276.22万元以及公司应支付给江西弘毅的部分其他工程欠款6,569.07万元。

  (二)本次交易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和解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同意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膜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与江西弘毅和九江嘉运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及《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应表决董事5名,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江嘉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股权受让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九江嘉运实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长江大道332号西苑小区东9栋2单元502室

  4、法定代表人:兰家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工业废渣、装饰材料、矿产品(除煤)、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水暖器材、农产品、纺织原料、汽车零部件销售;土石方工程;旅游开发;广告业;商务信息咨询。

  7、主要股东:兰家云持股90%;吴新丰持股10%。

  8、除本次交易外,九江嘉运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债权人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82号

  4、法定代表人:罗和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管道、电子原器件、污水处理设备销售;钢结构加工。

  7、主要股东:刘厚鱼持股55%;罗和华持股25%;刘志香持股2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转让标的分别为:(1)公司持有的博天大冶100%股权;(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环膜持有的中环膜大冶100%股权;(3)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川环境持有的普世圣华大冶100%股权。

  2、博天大冶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博天环境科技(大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8月11日

  注册地址:大冶市七里路金贸大厦B座8楼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地产开发,污水治理,土壤修复,地下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区域规划咨询、编制,城市规划咨询、编制,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编制,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家用电器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包装加工,铝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构件、电动机、清洗机及配件,各类线带、电子元器件、稳压电源、通讯器材、仪表仪器生产加工。

  交易前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博天大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中环膜大冶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环膜材料科技(大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5日

  注册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金贸大厦B座24楼

  经营范围:生产分离膜产品;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器机械、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交易前主要股东:中环膜持股100%

  中环膜大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4、普世圣华大冶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普世圣华(大冶)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5日

  注册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金贸大厦B座24楼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机械产品、非标设备加工、制造及安装工程;药剂的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从事生产);技术推广;销售通用设备。

  交易前主要股东:博川环境持股100%

  普世圣华大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5、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以上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博天大冶存在一件保安合同纠纷诉讼((2021)鄂0281民初4005号),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股权受让方九江嘉运委托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VA649号、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VA644号和宁邦鸿合评字【2021】第VA650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博天大冶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503.43万元,中环膜大冶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303.28万元,普世圣华大冶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53.23万元,本次交易参考净资产评估值经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四、《债务和解协议》及《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环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博川环境(北京)有限公司

  丁方:江西省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戊方:九江嘉运实业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与债务冲抵主要条款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博天大冶的100%股权按评估价格以3,503.43万元转让给戊方;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环膜大冶的100%股权按评估价格以5,303.28万元转让给戊方;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普世圣华大冶的100%股权按评估价格以1,053.23万元转让给戊方,以上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9,859.93万元。

  2、甲方对标的公司博天大冶、中环膜大冶和普世圣华大冶尚有4,276.22万元应付款,故甲、乙、丙三方同意,甲方应付给标的公司的款项,应优先抵充本协议第1条的股权转让价款,抵充后戊方实际应支付给甲、乙、丙三方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583.71万元。

  3、各方同意,戊方将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转移给丁方,同时丁方同意将其对甲方享有的部分工程款债权(共计6,569.07万元)放弃15%(即对应丁方债权部分打八五折),放弃后即为5,583.71万元债权冲抵应向甲、乙、丙三方支付的5,583.71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4、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且甲、乙、丙三方将标的公司博天大冶、中环膜大冶和普世圣华大冶100%股权转移登记至戊方名下后,即视为甲方完成了向丁方支付冲抵工程项目相应的6,569.07万元工程款的付款义务,同时戊方、丁方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5、各方同意,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尽早完成支付根据本协议抵扣股权转让价款及其他款项后的剩余工程款,本次债务抵扣不影响未来甲方与丁方就其工程项目进行后续结算。

  (三)陈述与保证

  1、本协议生效后,丁方承诺在甲方及其子公司在公平、合理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与丁方按实公平结算、付款的前提下不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与甲方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债务纠纷。

  2、戊方九江嘉运为丁方指定的受让方,戊方确认自标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机关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之日起,将享有并承担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收益、负债等权利及义务;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以即时状态办理交接,甲、乙、丙三方将不再承担标的公司原有及后续债权、债务等权利及义务。

  (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工业水环境、土壤修复等主营业务,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避免诉讼纠纷。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以博天大冶、中环膜大冶和普世圣华大冶的100%股权的转让价款冲抵公司应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欠款4,276.22万元以及公司应支付给江西弘毅的部分工程欠款6,569.0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债权债务即告结清。截至目前,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收益52万元,股权转让与债务和解最终会计处理对本期报表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止,不存在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债务和解协议、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精进轩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3日

  至2022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公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战略与证券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

  3、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4:20前入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91618;

  邮箱:zqb@poten.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公司战略与证券部。

  4、邮政编码:100011。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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