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9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月11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6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名,实到5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7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8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3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6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人

  (7)、业务规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2,193.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5,4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

  (2)5名从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年10月16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琳,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8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2021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8年至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 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 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原事务 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