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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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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晓雨先生主持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石岩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伟、王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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