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1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公司”)系统推送的《股权司法划转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10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被司法划转,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1、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许锡忠、深圳滕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成功拍卖许锡忠名下的104,000,000股公司的股票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临2021-032号关于实际控制人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1年12月9日发布的2021-40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2、根据竞拍结果,2021年12月21日,兰州中院与受让人在中登上海公司完成了拍卖股份的司法划转手续。划转数量分别为52,000,000股、52,000,000股,受让人分别为顾斌、张岳洲。
3、划转依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1执6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许锡忠先生与公司第四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五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合计 222,43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7%,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与许锡忠先生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如许锡忠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动减持,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司法划转通知书
2、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证券司法扣划)【(2021)甘01执609号】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