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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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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6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风险概况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于2020年12月21日与云创智慧(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智慧”)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宁华世纪通过挂牌方式向云创智慧转让其所持有的江山汇A、E地块存货项目。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云创智慧应于合同生效后365日内(不超过一年)付清剩余70%转让价款124,600万元,并按年利率4.35%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预计利息为5,495.38万元,共计130,095.3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华世纪尚未收到该笔款项。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款项130,09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6%。若该款项不能足额收回,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以年审会计师确认结果为准。鉴于影响云创智慧现金流回收进度的部分因素已经消除,预计该笔款项可足额收回。目前公司及宁华世纪生产经营正常,当前资金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勤勉尽责,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保障公司稳定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风险事项概述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宁华世纪公司挂牌出售存货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华世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的江山汇A、E地块存货项目。2020年12月21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云创智慧(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智慧”)获得江山汇A、E地块存货项目受让资格。同日,宁华世纪与云创智慧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宁华世纪于2020年12月23日收到30%首付款53,400万元,于12月24日收到超出挂牌价中预估期间费用 13,103万元的部分款项1,350.16万元。2020年12月25日,宁华世纪与云创智慧共同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12月23日、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宁华世纪公司挂牌出售存货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宁华世纪公司挂牌出售存货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宁华世纪公司挂牌出售存货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云创智慧应于合同生效后365日内(不超过一年)付清剩余70%转让价款124,600万元,并按年利率4.35%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预计利息为5,495.38万元,共计130,095.3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华世纪尚未收到该笔款项。

  二、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各项措施

  1、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集中力量处理前述风险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多次与云创智慧沟通,要求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付款。云创智慧表示,受疫情反复、地铁安全因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以及前期行业政策调整导致相关证照办理延迟等因素影响,其现金流回收进度有所放缓,目前部分影响因素已经消除,现正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现金流回收,后期该笔款项将足额支付。后续公司将继续与云创智慧协商相关合同的履行计划,加快催收,推进相关工作,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勤勉尽责,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保障公司稳定经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款项130,09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6%。若该款项不能足额收回,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以年审会计师确认结果为准。鉴于影响云创智慧现金流回收进度的部分因素已经消除,预计该笔款项可足额收回。目前公司及宁华世纪生产经营正常,当前资金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鉴于宁华世纪上述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应对此次风险事项的各项措施,妥善处理本次风险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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