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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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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会逐步上升。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同日披露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项目、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总部办公楼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增加收入来源、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员工队伍,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人员保障。

  (二)技术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并拥有一支专业齐全、技术实践经验丰富、管理体系完备的管理团队。同时,公司持续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新技术,注重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市场储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园林行业发展趋势良好,未来市场空间广阔,政府需求也日趋多元化,而公司在近年的发展过程中,与政府机构建立了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已完成的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桐乡市凤凰湖景观工程等一系列标志性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参建项目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等行业内重大奖项,参建的环东湖绿道景观工程入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施工建设的东湖宾馆游步道等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系2018年国家领导人于武汉接见印度总理时的主要会见场所,公司凭借丰富的精品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及项目运营经验,在项目承接过程中获得政府机构青睐,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长期、持续的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经营规模、推进工程建设速度等方法,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利润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成本,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引进

  公司将继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并加强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四)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在持续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在持续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前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严琦女士、李岩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需要公司对财务总监李友谊先生另有任用,其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职务。由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蔡志成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聘任严琦女士、李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蔡志成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同时免去李友谊先生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职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副总经理严琦女士简历:

  严琦,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在长城证券工作,曾任湖北绿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水生态董事,孝感汇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蓝德凯尔监事。

  副总经理李岩先生简历:

  李岩,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

  2016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管理部经理,兼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蓝德凯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财务总监蔡志成先生简历:

  蔡志成,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零度眼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恒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纵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多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绿生态财务经理,兼任鄂州绿色环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0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办公大楼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逐项审议: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向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以下文件逐项审议:

  10.1 重新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2 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0.3 重新制定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0.4 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10.5 重新制定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至议案6、议案8、议案10.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9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注:股东重复投票,如能区分投票先后的,则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不能区分先后的,视为弃权。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二)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97号长江伟业办公大楼5楼公司509室,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10

  电子邮箱 huilyu@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诚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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