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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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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1-11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7,056,9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7.4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2,506,62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8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4,550,27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4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76,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076,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573%。

  5、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建英先生、吴建初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056,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07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056,9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9,076,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常宝、李运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联合光电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联合光电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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