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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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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5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5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谭顺龙先生、赵永禄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12月 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4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60%股权。上海多经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17,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7,000万元,仓单通-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中泰化学按照敞口金额的40%提供2,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照敞口金额的60%提供4,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8室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橡胶制品、有色金属合金的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3、股权结构如下: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多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上海多经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申请17,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7,000万元,仓单通-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中泰化学按照敞口金额的40%提供2,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上海多经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中泰化学为参股子公司上海多经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上海多经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239.90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19,330.24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39,84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4%。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42,64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8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多经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按照持有上海多经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5、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定于2021年12月31日上午12:00召开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1,302,12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1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向上海思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3新疆中泰亨惠医疗卫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审议关于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2021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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