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投资者关系对上市公司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上市公司应认真协调投资者关系,热情接待来访股东、调研员,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正做到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基于此,中国证券报针对全体A股上市公司,以限制原则筛选出参评对象,并由中国证券报各地区分公司专家结合所在地区上市公司具体情况,评选出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上市公司。
一、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的全体A股上市公司。限制原则: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或2021年6月30日出现ST或*ST;
★公司2018-2020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出现D(不合格);
★公司2018-2020年度审计意见出现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二、评选数量
不超过100 家上市公司。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通过考察所在地区参评对象在信息披露、沟通方式、公共关系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当地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上市公司。各地区分公司评选数量将以所在地区上市公司数量占全体A股公司数量的比例作为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