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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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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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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廖朝理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廖朝理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继续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朝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鉴于廖朝理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到任之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廖朝理先生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应程序补选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廖朝理先生确认其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也无任何需通知公司股东的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向廖朝理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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