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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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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7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管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实施之日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陈小沐先生、王丹女士、陈汉君先生、眭立女士经股权激励行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1,2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351%(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合计减持不超过866,600股;截止本次减持期间届满,实际减持790,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76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管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石磊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行权和集中竞价交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3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12%(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1年8月2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石磊监事拟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间减持不超过30,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期间已达到计划减持期间的一半 ,石磊监事尚未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监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石磊监事尚未实施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和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99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122243、113009  债券简称:12广汽02、广汽转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汽转债”到期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1号文核准,于2016年1月22日发行总额为410,558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的可转换债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6号文同意,公司410,558万元可转换债券于2016年2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广汽转债”,债券交易代码“113009”。

  上述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月21日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广汽转债”到期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故“广汽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广汽转债”将于2022年1月10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1日),“广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广汽转债”转换为“广汽集团”的股票。

  三、可转债和转股的摘牌

  “广汽转债”到期后,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完成“广汽转债”到期兑付以及“广汽转债”和“广汽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摘牌工作。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3151139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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