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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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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月 10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4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邦科技”)因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芮邦科技成立于2020年01月09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0T02H0U,注册资本:11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343省道东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再生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芮邦科技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芮邦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210.20万元,负债总额5,832.14万元,净资产31,378.0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71.94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芮邦科技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3,190.64万元,负债总额124,034.14万元,净资产109,156.5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98.06万元,净利润-771.56万元。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芮邦科技为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拟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其中: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12.50亿元人民币,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加弹涤纶长丝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12.5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公告日,芮邦科技及本公司尚未就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芮邦科技向银行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满足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芮邦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其投资建设的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盈利能力较强,项目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芮邦科技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02.50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941.50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61.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为0。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29.79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1年12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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