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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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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恒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9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807,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005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11月4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4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联安恒鑫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1年12月24日提前至2021年12月7日,即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8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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