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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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5,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含税)884,917.81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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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到期和提前支取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1-08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86,证券简称:*ST 东洋,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7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1-08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莺妹女士与何人宝先生的通知,获悉王莺妹女士与何人宝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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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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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