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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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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转债代码:113034                 转债简称:滨化转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王树华、王黎明、苏德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6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由副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于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下列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1、张忠正、王树华、于江、王黎明、任元滨、刘洪安、李文峰、郝银平(共8名董事,其中李文峰、郝银平为独立董事)组成发展战略委员会;其中,于江担任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

  2、张忠正、于江、李文峰、李海霞、郝银平(共5名董事,其中李文峰、李海霞、郝银平等3人为独立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其中,李文峰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3、王树华、于江、王黎明、杨涛、李文峰、李海霞、郝银平(共7名董事,其中杨涛、李文峰、李海霞、郝银平等4人为独立董事)组成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其中,李海霞担任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

  4、任元滨、李文峰、郝银平(共3名董事,其中李文峰、郝银平等2人为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其中,郝银平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任元滨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执行公司目前的总裁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许峰九先生、杨振军先生、刘洪安先生、董红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执行公司目前的副总裁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执行公司目前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孔祥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执行公司目前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附:简历

  1、于江

  于江,男,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省五莲县,研究生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6—2003 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2007.1 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1—2007.9 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9—20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2013、2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任元滨

  任元滨,男,出生于1968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硕士学历,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0—1998历任滨化集团石化车间工段技术员、工段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工程师、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兼);

  2001—2006历任滨化集团助剂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党支部书记;

  2006—2011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2007—2011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3、许峰九

  许峰九,男,出生于1970年,籍贯山东滨州,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1—1998山东滨州化工厂党群办宣传员;

  1998—2005山东滨州化工厂销售科副科长;

  2005—2008滨化集团销售科科长;

  2008—2017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营销采购部经理;

  20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杨振军

  杨振军,男,出生于1970年,籍贯山东省沾化区,本科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1—1995山东滨州化工厂石化车间技术员;

  1995—1997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设计室工艺设计员;

  1997—2005历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处技术管理员、副主任工程师、副科长;

  2005—2007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开发部经理助理;

  2008—2018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8.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刘洪安

  刘洪安,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博士研究生学历。

  1992—1995历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催化车间副主任、设计室主任工程师;

  1995—2004滨化集团石化厂技术科长、石化厂厂长助理、科技处处长;

  2004—2018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07—2018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6、董红波

  董红波,男,1974年出生,籍贯山东阳信,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7—2010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氯碱车间操作工、技术员、副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

  2010—2019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副经理;

  2019—2020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经理;

  2020.9—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基础化工生产基地总经理;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7、李芳

  李芳,女,年龄51岁,籍贯山东省高青县,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1992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4-1997 山东金岭铁矿财务处会计主管;

  1997-2012 山东东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主任会计师;

  2012-2021 青岛华耀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经理及风控总监;

  2019-2021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8、孔祥金

  孔祥金,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96—1998山东滨州化工厂副主任会计师;

  1998—2000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

  2000—2007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0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转债代码:113034                 转债简称:滨化转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李民堂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6日

  刘锋简历:

  刘锋,男,出生于1971年,籍贯山东省邹平市,本科学历。1991年参加工作,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1.07—2002.05 历任滨州化工厂财务一科成本核算、副科长;

  2000.04—2002.05 滨化集团责任有限公司成本科科长;

  2002.05—2004.10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04.10—2007.01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

  2007.01—2019.03 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结算科科长、审计部副部长;

  2019.0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21.1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转债代码:113034        转债简称:滨化转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德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王树华、王黎明、商志新因故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高立辉因故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于江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表决比例均经四舍五入)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01 选举张忠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1.02 选举王树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1.03 选举于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1.04 选举王黎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1.05 选举苏德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1.06 选举任元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1.07 选举刘洪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1.08 选举杨涛女士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1.09 选举李文峰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1.10 选举李海霞女士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1.11 选举郝银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2.01选举刘清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2.02选举韩晓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2.03选举刘振科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3、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彦宇、黄心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滨化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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