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2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定向用于子公司增资扩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0万元与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江苏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沛县鑫尚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沛县鑫尚产业基金定向用于公司子公司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宇”)3GW高效电池产能建设及技术升级改造增资扩产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定向用于子公司增资扩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1、 合伙企业名称:沛县鑫尚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住所:沛县经济开发区韩信路北侧613室
3、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协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 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5、 基金规模:50800万元人民币
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投资及相关咨询(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认缴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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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基金解散并清算注销的原因
2021年11月30日,沛县鑫尚产业基金召开2021年第二次合伙人会议,鉴于徐州鑫宇3GW高效电池产能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协商同意提前解散清算沛县鑫尚产业基金并申请办理产业基金注销登记,后续公司将继续与各合伙人积极开展合作。待清算完成后由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支付对应清算款项,目前资产清算等事宜正处于办理过程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并注销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沛县鑫尚产业基金清算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沛县鑫尚产业基金份额,本次产业基金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