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民股份”)分别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在2021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保证书》(编号:2021年呼鄂字保第019号),公司为新威远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保证人:利民股份;

  3、借款人:新威远;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5、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8、担保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9,194.12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69,194.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22%;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8%。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担保书》;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