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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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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0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一、 本次投保方案

  1、投保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7,500万元

  4、保费总额:55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下条件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买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9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和证券登记,并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截至2021年7月19日止,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9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7,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82,105.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179,590.53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6,719.1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6,719.18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0%,其中3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永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0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7,296.1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93,892.67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1、本次增加投资额的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调整至408,762.63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增加投资额的原因

  因钢材、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设备材质变更,导致设备购置费等增加,此外部分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和施工费用增加,公司在综合考虑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后决定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额。

  3、风险因素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该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基于当前市场行情、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资金需求,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保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审议程序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系近期钢材、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材质变更,导致设备购置费等增加,及部分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和施工费用增加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系近期钢材、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材质变更,导致设备购置费等增加,及部分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和施工费用增加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华都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补充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张吉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系近期钢材、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材质变更,导致设备购置费等增加,及部分工程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计量导致工程量和施工费用增加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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