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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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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现场结合电话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增发生不高于380万元的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经营所需的房屋,采购前述办公场所配套的物业管理费及餐饮服务)。

  关联董事李建华、屠红燕、孙立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实施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杭钱塘工出【2021】33-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位于杭钱塘工出【2021】34号面积共计6130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4,666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4,66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4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海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增发生不高于380万元的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经营所需的房屋,采购前述办公场所配套的物业管理费及餐饮服务)。

  关联监事杜海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发生不高于750万元的关联交易,其中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他类型的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经营所需的房屋,采购前述办公场所配套的物业管理费及餐饮服务)金额共计不超过25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万事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新增发生不高于380万元的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经营所需的房屋,采购前述办公场所配套的物业管理费及餐饮服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未纳入公司前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且已发生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公司因办公经营需要,向万事利集团等关联方承租其拥有的万事利科技大厦房产,同时向物业管理方万事利集团采购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服务,并由其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另外,由于因员工用餐、会务服务等需要,公司向万事利集团下属企业采购餐饮服务。因此,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6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实施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开参与竞拍《杭钱塘工出【2021】33-3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位于杭钱塘工出【2021】34号面积共计6130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本次土地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4,666万元,加价幅度为1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4,666万元。

  本次拟进行竞拍起拍价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最终竞拍金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拍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购买相关事宜。本次土地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坐落:经七路西2020-02-3号地块;东至经七路,南至道路,西至萧东村(东海),北至东海横直河。

  2、土地用途:工业

  3、土地面积:61,303平方米

  4、出让年限:50年

  5、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666万元

  6、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666万元

  四、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实施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为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五、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具体竞拍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1-027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和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公司成立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购置土地并进行厂房建造,实施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本项目将引入国内外先进生产智能设备,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丝绸数码印花、丝绸个性化定制、丝绸相关产品制造生产。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7.31亿元。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投资协议书》。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年产值10亿元的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万事利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

  1.2. 项目内容:

  项目方拟建设年产值10亿元的丝绸数码印花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引入均为国内外先进生产智能设备,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丝绸数码印花、丝绸个性化定制、丝绸相关产品制造生产,规划年产能1000万米丝绸等面料。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智能设计中心、智能化生产标准车间、应用及研发中心及其它非生产性配套用房等,容积率预计约2.4。

  1.3. 投入产出:

  1.3.1. 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自项目摘地之日起三年内累计投资完毕。

  1.3.2.新建项目于项目投产后四年达产,预计2028年完全达产,达产后年产值预测不低于10亿元,年税收收入预测不低于4013万元。

  1.3.3. 项目投入产出均达到新区大江东区域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强度与产出标准的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亩,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年上缴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大于等于4.2,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大于等于384,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大于等于1.5。

  1.4. 公司设立:

  乙方已于2021年10月29日在新区内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项目用地

  2.1. 土地性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2. 土地受让方:乙方所注册的项目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土地招拍挂。

  2.3. 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6亩,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

  2.4. 选址位置:选址地块位置位于临江片区,北至河道,南至格力电器,东至经七路,西至规划地块。(地块示意图见附件)

  2.5. 土地价格:地价按工业用地出让相关规定执行。

  2.6. 出让年限:土地出让年限50年。

  2.7. 出让时间:土地力争2021年12月底前挂牌。

  2.8. 乙方承诺项目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土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转让,确需转让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3、规划建设指标

  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及新区关于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绿地率和容积率符合国家、省、市、区规定的要求。

  4、建设进度

  乙方所设立的项目公司摘牌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6个月内正式投产。

  5、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协调各部门对项目公司规划建设、立项验收、投产等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给予配合。

  5.2. 乙方对其在钱塘区投资的项目制定产税增长计划,积极为钱塘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5.3. 除因政府、甲方和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及项目公司未能实现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土地受让方按照工业用地价格的土地出让总价承担等额违约金,并视情形取消全部或部分奖励政策,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4.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形决定取消部分或全部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直至要求乙方及其他受益人对基于本协议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政策扶持和奖励款项承担返还责任:

  (1)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其他地区设立对区内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的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乙方基于平台业务以分支机构形式开展相关关联业务的除外;

  (2)未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同意,项目公司擅自减少项目投入、歇业、停产、注销、自行清算的;

  (3)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将经营场所全部迁出杭州钱塘新区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项目公司擅自转让、出租、允许第三方无偿使用项目用地和项目用房的;

  (5)乙方及项目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扶持款项,将扶持款项挪作他用或直接向股东分配的;

  (6)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就项目向甲方所作承诺和陈述虚假的;

  (7)项目公司投入/产出业绩未能达到本协议1.3 要求的;

  (8)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投资协议的。

  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现后,甲方有权以单方面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乙方取消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并明确乙方应当返还基于政策扶持和奖励所取得款项的具体金额和返还时间。乙方同意: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据本条约定作出的书面通知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合同效力。

  6、其它

  6.1. 本投资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6.2. 双方遵循保密原则,本协议书内容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公开披露的情形除外。

  6.3. 协议履行中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等特殊情形,导致项目延期履行或无法落实的,双方免除违约责任。

  6.4. 本投资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 如因本协议书的效力、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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