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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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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于 2021年11月2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投资”)通知,其通过协议转让至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厚实业”)的20,400,000股世龙实业股份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的情况概述

  2021年6月15日,公司股东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新世界投资向龙厚实业转让其持有的世龙实业20,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占世龙实业总股本8.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1年8月6日,公司收到新世界投资的《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进展的告知函》及《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正在办理其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认证手续,同时根据开户银行的要求,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已于2021年6 月24日签订了《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变更了股份转让款的付款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另外,新世界投资和龙厚实业会同金融机构就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龙厚实业亦已依据补充协议约定于2021年6月25日支付了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新世界投资《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进展的告知函》,为确保股份转让款项在金融机构监管之下进行,新世界投资与龙厚实业已于2021年10月11日会同金融机构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金融机构监管资金至《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合计125,664,000元的第一期、第二期及剩余所有股份转让款。同时,新世界投资已于2021年11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在股份完成过户后,龙厚实业将剩余股份转让款汇至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新世界投资及龙厚实业双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相关税务申报、税款扣缴、外汇审核等手续,届时金融机构将通过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账户将股份转让款项统一汇至新世界投资指定的中国内地之外的银行账户。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新世界投资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世界投资转让至龙厚实业的20,40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2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转受让双方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龙厚实业持有公司20,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0%,龙厚实业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作为龙厚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一致行动人协议,汪国清先生与刘宜云、张海清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完成股权过户登记后,新世界投资和龙厚实业将根据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世龙实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会同金融机构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及《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龙厚实业将剩余股份转让款汇至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账户,待双方完成相关税务申报、税款扣缴、外汇审核等手续后,本次股份转让款将由监管机构通过双方约定的监管资金账户统一汇至新世界投资指定的中国内地之外的银行账户。

  四、备查文件

  1、新世界投资《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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