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3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28,874.33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382.55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4,300万美元信用证,于2021年11月17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LC1066521000241《开立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2021年11月22日办理完毕。

  2、担保合同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青西中银司保字221号,担保期限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目前,本合同项下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28,874.33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3、法定代表人:曹勇

  4、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9日

  5、注册资本:捌拾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9月30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0,081,632,060.43元、总负债为2,545,407,390.22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545,407,390.22元、净资产为7,536,224,670.21元、净利润为-112,840,026.01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期限:2021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382.55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