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善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善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
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3060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减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中鼎汇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汇通”)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实缴注册资本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本次实缴注册资本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实缴注册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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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的事项(变更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7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的事项(变更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变更完成后,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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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温控流体管路系统项目”拟投入金额227.8万元系该项目实际使用总额。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86.02万元系该项目变更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冲减该项目投入资金后的使用净额。
2.“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变更后,节余募集资金20606.56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出资对象基本情况
1、出资详情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鼎汇通首次出资3060万元,安庆汇通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按原股权比例出资2940万元,用于中鼎产业园中鼎汇通项目的实施,出资完成后,中鼎汇通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维持不变,后续将根据中鼎汇通经营发展进度逐步出资。
2、出资标的
公司名称:中鼎汇通
成立时间:2021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迎松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四路南侧龙池南路
经营范围:汽车转向系统总成及部件制品、特种橡胶胶管及管路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及轨道交通空气悬挂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鼎减震直接持有中鼎汇通51%股权,安庆汇通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鼎汇通4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鼎汇通(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665.95万元、净资产为561.11万元;2021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8.89万元。
三、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项目实施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尚在签署中,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后,实缴注册资本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出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进行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推进新规划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推进新规划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美科(安徽)”)减资人民币39637.35万元。减资完成后,安美科(安徽)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7312.20万元减至人民币7674.85万元,公司仍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2RUEBA9Q(1-1)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9日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与宝成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47312.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鼎湖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用电机、压缩机、电动泵、空气悬挂系统、空压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
注:AMK Automotive GmbH&Co.KG是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Zhongding Europe GMBH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
3、主要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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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资事项的背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为推进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募集资金38,485.70万元及相关利息收益(具体金额以变更时该项目原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向安美科(安徽)增资。后基于公司长远战略规划考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未来效益的稳步增长,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见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上述公告载于巨潮资讯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拟对安美科(安徽)进行减资,以配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从而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料率,优化资源配置。
三、本次减资事项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安美科(安徽)减资是结合公司及安美科(安徽)经营发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通过对安美科(安徽)进行减资,以配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安美科(安徽)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了配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从而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安美科(安徽)减资。本次减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推进新规划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了配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从而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安美科(安徽)减资。本次减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
独立董事:翟胜宝
魏安力
黄攸立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推进新规划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