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和解事项的概述
2021年7月30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的议案》,公司与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嘉金服”)、孔建国、张浩、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华永银”,原名“余江县永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华银希”,原名“余江县银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付临门”)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简称“和解协议”),就股权转让协议欠款纠纷达成和解。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进展情况
2021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关于撤销(2020)京仲案字第3710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2021)京仲撤字第1021号,(2020)京仲案字第3710号仲裁案已撤销。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和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和解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期款项5000.36万元;并已于2021年10月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0104财保43号之一),对银嘉金服、孔建国、张浩、金华永银、金华银希以及张秀英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已解除。
近日,公司持有的银嘉金服10%股权转让至金华永银、金华银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银嘉金服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的银嘉金服1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不再持有银嘉金服股权,本次股权过户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目前《和解协议书》剩余约定款项的支付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继续督促和解对方按时履行约定义务,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