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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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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股票编号:2021-084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4月 12日至 2021 年 10月1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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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策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以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码:2021-08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21年10月13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1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 月27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详细情况详见2021年8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1,000万元(含本次),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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