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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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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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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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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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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签订《西南云计算智慧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并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网新积微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西南云计算智慧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处于测试阶段。截至目前,一期项目第三方测试已经结束,正在进行测试整改。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于2019年8月签署了包含ZH12数据中心项目的《关于数据中心机房项目的合作备忘录》。截至报告期末,ZH12数据中心项目第1个模块已正式投入运营,尚未正式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协议,第2个模块处于第三方验证测试阶段。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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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亚飞女士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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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亚飞女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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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亚飞女士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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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度已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将与租赁相关的资产期初余额调整至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5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
●本次担保在年度总授权额度内为网新系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余额为8,88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为配合网新系统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年度总授权额度内为网新系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并相应调减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的担保额度。
即在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为网新系统提供的担保额度分配调整如下:为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系统的担保余额为8,882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分配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人民币20,700万元
3、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4楼
4、法人代表:沈越
5、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网络维护。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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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为网新系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网新系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且其为公司城市公共设施智能化业务领域的重要业务子公司,为保障网新系统的正常经营,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为网新系统提供上述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7,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8%,无逾期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共同承担债务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网新系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5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在年度总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并相应调减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的担保额度。
即在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为网新系统提供的担保额度分配调整如下:为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21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1-05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