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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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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1-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增值税及附加税税收优惠、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企业经营发展,在调整原有业务规模和结构的同时加快新业务拓展,实现营业收入21.5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7.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7.1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4.64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长2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07亿元,与上年度末相比增长616.98%。受“双减”政策影响,公司在学科类教育产品的培训时间、培训收费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7月-9月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所下降。公司将密切关注职业教育类、素质类等教育行业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布局,积极探索和拓展业务增长点,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近期,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包括《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在内的多项政策、规章和规定等,其中,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随着相关文件陆续发布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K12体系及教育相关上下游业务产业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额度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进行陆续优化和调整,如涉及重大变动或需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物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灵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双方在绘本馆领域的业务经营和综合管理平台,在“人工智能+教育”方向进行探索和布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胜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翠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胜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翠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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