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持有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262,38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4%。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于2021年5月2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8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在2021年7月11日–2021年8月04日期间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73%;
2021 年 9月 24日,公司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在2021年7月11日–2021年9月24日期间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2,47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截至本公告日,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健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50,931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4、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均为 2021 年7月12日至 2021 年10月12日。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