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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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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2018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立圣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田立圣  赵国刚   王奉叶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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