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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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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6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3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9,159,029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省投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43)。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省投集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省投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截止2021年10月8日,省投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9,159,000股,占比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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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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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2017年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本次减持前后我公司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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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1年10月8日,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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