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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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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普赛斯”、“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招商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50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9月28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9月28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9月3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9月27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百普赛斯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分类代码为M7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11.01倍(截至2021年9月2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12.50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7.66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21年9月2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2,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93,715.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12.50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25,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5,575.92万元(发行人系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24.08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新冠病毒疫情有导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风险。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生物医药行业针对抗击新冠病毒药物、疫苗研发用蛋白及诊断试剂原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逾130种,公司“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及亲和力检测服务”、“2019-nCoV诊断抗体及中和抗体筛选原料”入围科技部疫情防控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产品。

  2019年、2020年公司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2020年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70%和46.97%,2019年股份支付确认期间费用1,288.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48%,一定程度上造成2019年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及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速较高的原因。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08%和47.39%,大幅上升。

  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

  (1)报告期内,随公司对市场及客户的不断开拓,公司品牌及产品质量的认可度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涨,而同期毛利率维持在90%左右的较高水平,从而使得毛利持续上涨;

  (2)规模效应下,期间费用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扣除股份支付后期间费用率分别为60.29%和35.80%,呈下降趋势;

  (3)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爆发,公司快速研发出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2020年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收入为7,271.12万元,毛利为6,856.5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为29.52%,进一步提升公司净利润。发行人2020年全年净利润为1.16亿元,扣除新冠产品影响后,净利润为0.82亿元,较上年增长637.99%。

  2020年,公司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7,271.12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比例为29.52%,扣除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收入后,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仍大幅增长68.07%。2020年发行人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以及扣除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后,营业收入、毛利及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净利润按照产品收入乘以2020年合并口径净利润率。

  2019年、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78%和97.35%,占比较高,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年相比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3,878.02万元,增长比率为137.40%,其中,新冠产品收入增长额为7,271.12万元。

  剔除新冠产品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为6,606.91万元,较2019年仍高速增长65.41%,主要系受益于生物药行业快速发展,对上游原材料重组蛋白需求大幅增加,而发行人作为重组蛋白领域的重要供应商,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产品竞争力,重组蛋白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存在合理性,发行人2020年剔除新冠产品后的经营业绩高速增长具有合理性。

  截至2021年9月16日,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为27,940.58万元,其中新冠产品订单6,649.11万元,占比23.80%,非新冠产品订单21,291.47万元,占比76.20%,预计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水平存在持续性。

  结合发行人2021年1-6月经营业绩、在手订单情况、2021年财务预算及国内外疫情变化情况,发行人预计2021年1-9月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发行人预计2021年1-9月新冠相关产品收入占比为25%-30%;

  注2:2021年1-6月变动比例为相对2020年1-6月的变动比例;

  注3:2021年1-9月变动比例区间为相对2020年1-9月的变动比例区间。

  由上表可知,公司预计2021年1-9月非新冠病毒和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收入较2020年同期有所增长。

  目前国内新冠病毒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新冠病毒疫苗成功研发且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产品收入存在下降趋势,尤其是新冠诊断类产品下降趋势较为明显;境外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多国陆续发现的病毒变异株更具传染力,甚至可能降低疫苗效力,且新的变异株不断出现,对于新的疫苗研发及已有疫苗评估、更广谱的新冠药物研发等方面亦存在一定的需求,用于疫苗及药物研发的新冠产品仍有一定的需求;从而,公司因为新冠病毒疫情带来的业绩增长可能会受一定的影响。同时,若新冠病毒疫情持续严重,可能导致下游生物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和科研机构客户的研发、生产活动减少乃至停滞,从而导致对公司非新冠病毒防疫相关蛋白产品需求降低。因此,未来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水平存在较下滑的风险。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重要提示

  1、百普赛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4号文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百普赛斯”,股票代码为“301080”,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M73)”。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2.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8.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7.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7.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11.01倍(截至2021年9月23日)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9月28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9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9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30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3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9月24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2.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58.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7.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77.6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77.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研究和试验发展(M73),截止2021年9月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研究和试验发展(M73)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11.0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注:1. 可比公司市值和对应市盈率为截至2021年9月23日的前20个交易日数据;

  2. Bio-techne 数据来源于Wind,其2020年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净利润采用1-4季度合计计算;

  3. Abcam数据来源于Wind,其2020年半年报报告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年报、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半年报给计算出2020年年度净利润为负数,其市盈率为负值,不列入平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12.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7.66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9月23日),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114.32倍(截至2021年9月23日)。

  2、与可比公司对比

  (1)品牌具有全球影响力,高盈利能力具有持续性

  百普赛斯作为“专精特新”的生物科技公司,依托在技术研发、质量控制、产品系列化等多个方面的优势,在重组蛋白领域树立了极佳的品牌形象,公司已与全球Top 20生物医药企业、多家全球生物科学服务行业和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多个政府部门及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和服务已经覆盖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工业和科研客户超过4,000家;罗氏(Roche)、辉瑞(Pfizer)、诺华(Novartis)、拜耳(Bayer)、默沙东(MSD)、葛兰素史客(GSK)、强生(Johnson)等Top20医药企业全覆盖,Top50医药企业覆盖率高达80%。同时,公司致力于成为生物医药、健康产业领域的基石企业,与行业内上下游公司联系,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发行人广泛的客户基础及极佳的品牌声誉,将为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

  注:1. 可比公司Bio-techne、Abcam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及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2.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高质量的重组蛋白产品,丰富的应用检测数据

  在产品生产方面,公司构建了多个表达系统,通过自主研发的可诱导表达技术、基因定点整合技术和重组蛋白瞬转以及稳转高表达载体等提高了细胞表达量和稳定性,优化了细胞培养工艺和培养基及补料。公司的重组蛋白超过95%通过HEK293细胞表达生产,使得蛋白修饰、蛋白折叠、蛋白结构更加接近天然蛋白,产品兼具高生物活性、高批间一致性的特性。产品创新设计深度契合药物研发及生产环节的应用场景,能够提升客户的研发及生产的成功率。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2015、ISO13485:2016等国际标准认证,多个产品得到美国FDA药品主文件(DMF)备案确认。

  ① HEK293细胞表达系统具有显著优势

  首先,发行人在重组蛋白的生产中,主要采用了HEK293细胞表达系统,占重组蛋白产品种类数量的95%,义翘神州为51%;基于HEK293表达系统生产的重组蛋白,蛋白结构及翻译后修饰也是最接近人源的天然蛋白,是药物开发用重组蛋白的首选,其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其次,发行人在十多年的研发生产过程中基于HEK293细胞表达系统自主研发出HEK293细胞工艺的优化、重组蛋白表达载体的优化迭代,以及提高蛋白表达分泌水平的信号肽的优化迭代等;成功研发了可以显著提高重组蛋白表达分泌水平的信号肽,并形成专利“提高哺乳动物细胞重组蛋白分泌表达的信号肽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2010876341.0),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内无已审批通过的类似专利。再次,发行人基于现有的HEK293高表达平台,成功研发了HEK293困难表达蛋白,如人DLL3重组蛋白、人PSCA重组蛋白、人BLAME重组蛋白、生物素标记的人IL2重组蛋白、生物素标记的人CD39重组蛋白等一系列产品,解决了市场上该类HEK293重组表达蛋白产品的匮乏问题。

  ② 公司产品应用检测数据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为丰富

  发行人业务策略聚焦于生物药尤其是靶点药开发与应用场景,结合下游客户的研发及生产需求,基于对生物药及细胞免疫治疗研发及生产的深度理解,向客户提供多维度产品应用检测数据。产品应用检测数据维度是指客户不同应用场景下以及同一应用下不同检测方法的相关检测数据,是产品质量指标的重要体现,主要包括纯度、活性、均一性、批间一致性等。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应用检测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官网,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单个产品平均应用检测数据数量=应用检测数据个数总数量/产品数量。

  客户对于检测数据丰富度的关注已经随着对质量要求的提高而增加,数据丰富程度可有效降低客户的实验时间和成本。发行人单个产品平均应用检测数据个数为3.09个,义翘神州为1.38个,Bio-techne(R&D Systems)为2.76个,发行人单个产品平均应用检测数据较可比公司更为丰富。

  (3)深耕生物医药行业工业客户,自主研发多个市场稀缺产品

  百普赛斯采用精准服务于生物药、细胞免疫治疗行业研发及生产的市场策略,集中研发及技术优势推出更符合客户应用的产品,致力于开发出品质高且应用检测数据丰富的重组蛋白产品方案,为客户提供更有深度及专业性更强的产品应用支持。另外,公司产品应用检测数据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更丰富,成功研发出多个生物医药企业研发需求较高的膜蛋白独特性产品。同时,公司的产品覆盖了绝大部分经临床验证过的疾病靶点和生物标志物,可应用在生物药和细胞治疗中的靶点发现及验证、候选药物的筛选及优化、CMC开发及中试生产、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商业化生产等从药物发现到临床试验研发及商业化生产过程的主要环节。

  发行人定位为主要向工业客户提供重组蛋白,对药物研发的热门靶点均有覆盖,能够有效满足工业客户对重组蛋白品种及数量丰富程度的需求。工业客户对产品质量、产品供应稳定性及后期技术支持服务要求高,相对科研客户,具有品类更集中、批量更大、频次更高的采购特点。

  发行人拥有部分市场稀缺产品,膜蛋白在多种细胞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样也可作为白血病等非实体瘤的药物发现(例如,CD20、CD133、CCR5 GPCR)等的关键标靶。目前针对以上靶点的抗体药研发、生产及未来细胞免疫治疗的兴起,以上靶点的膜蛋白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大。由于膜蛋白的表达及提取较困难,目前市场上全长膜蛋白靶点产品稀缺。发行人专门搭建了基于昆虫细胞表达技术和哺乳动物细胞可诱导表达技术的困难药物靶点膜蛋白的表达及纯化平台,同时应用了膜蛋白Nanodisc组装技术,满足研发人员对于膜蛋白的需求。基于此平台,发行人成功研发出全长人CD20膜蛋白、全长人CD133膜蛋白、人CCR5 GPCR膜蛋白等产品。

  ■

  注:数据来源于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官网。

  (4)高度重视研发引领,研发人才全球布局

  百普赛斯在美国设有研发中心,能够与欧美制药企业、生物科技公司、科研机构充分交流合作。公司紧跟国际技术前沿,通过持续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创新,开发了6大核心技术平台,涵盖了重组蛋白研发、生产的各个环节,积极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和国际合作,不断丰富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储备。公司在结构生物学领域、生物医药行业聚集了一批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告期末研发人员占比为28.16%,其中近50%研发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成功研发了超过1,700种重组蛋白产品,积累了丰富的重组蛋白研究、生产、分析经验,能迅速地运用到后续新产品开发中。另外,百普赛斯计划在欧洲通过新建实验室或外延式并购的方式,扩大全球研发布局,将进一步加大蛋白制备及制剂平台、蛋白衍生修饰标记平台等技术平台的升级和膜蛋白、酶、临床样本分析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力度,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和设备相结合的手段,持续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

  注1:Bio-techne 、Abcam会计年度为前一年7月1日-当年6月30日,即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应可比公司数据分别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及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和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数据;

  注2:BioVision 2018年为2018年1-10月数据;

  资料来源:Wind资讯、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根据上表统计,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网上发行数量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5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25,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15,575.92万元(发行人系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24.08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12.50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百普赛斯”;申购代码为“30108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年9月2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9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9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2,000万股“百普赛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2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2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9月2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9月3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9月24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9月2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1)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1年9月28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9月28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9月2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29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9月2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30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9月30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9月30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10月1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0月11日(T+4日)公告《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情况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1年10月8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尽快公告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10月1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宜顶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4幢4层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10-5339517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0820、010-60840822

  发行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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