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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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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1-032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关于实际控制人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2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甘01执6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依据已经生效的(2020)甘01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许锡忠、深圳滕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512,711,639.83元;

  2、拍卖许锡忠名下的156,000,000股三峡新材(证券代码:600293)的股票,以开拍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为起拍价格。

  二、执行裁定的原因

  执行裁定书的申请执行人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许锡忠、深圳腾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2020)甘01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许锡忠先生、深圳腾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股份回购纠纷一案(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2020—008 号公告、2020年9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0—033号公告、2021 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1—009号公告、2021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 2021—024号公告),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许锡忠提供质押的207,387,070股公司股票。

  三、 被执行人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7,387,072 股份,并与公司第四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五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的股份合计 326,43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许锡忠先生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拍卖许锡忠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15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45%),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下降到170,43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8.14%下降到14.69%,拍卖许锡忠先生的上述股份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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