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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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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除重整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陆续开展相关工作。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除重整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且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约27.61%(上证A股指数同期累计涨幅约1.31%),短期内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解铝及铝加工,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氧化铝。煤炭、氧化铝、电解铝均为大宗商品,价格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其价格波动影响公司业绩。

  (三)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 13.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则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13.4.14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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