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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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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部分持股5%以上的股东、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

  今日,公司收到朱祥先生、王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丁继华、朱祥、王汉明、顾洪钟

  2、截止公告披露日,减持情况如下:

  ■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丁继华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朱祥、顾洪钟、王汉明向公司呈交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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