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迈科”)控股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7,5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2%(以截至2021年9月7日收盘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下同);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泰工贸”)持有公司股份14,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博迈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成泰工贸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7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7%。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与成泰工贸、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无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博迈科控股拟通过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6,5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43%,且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26%。
(二)成泰工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1,650,0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1.58%,且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57%。
博迈科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博迈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成泰工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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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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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与成泰工贸、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无减持计划。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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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
博迈科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博迈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成泰工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发行价。
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博迈科控股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博迈科控股承诺:“公司拟长期持有所持博迈科股份,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因本公司原因需减持所持博迈科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15%,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成泰工贸承诺:“自博迈科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持有的博迈科的股份,也不由博迈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4、成泰工贸承诺:“公司拟长期持有所持博迈科股份,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因本公司原因需减持所持博迈科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25%,第二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博迈科股份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博迈科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方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博迈科控股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