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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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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43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獐子岛”)近日获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所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股份发布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持有的“獐子岛”(证券代码002069)1000万股拍卖的公告》(以下简称“拍卖公告”)。上述拟被拍卖股份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目前处于质押及司法冻结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5)、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持有的“獐子岛”(证券代码002069)合计1,000万股股份。

  2、竞价时间

  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0月08日10时至2021年10月09日10时止。

  3、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符合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4、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具体拍卖内容详见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

  (二)其他说明及提示

  1、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6.849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5512%,占公司总股本的6.7500%;累计被冻结数量为1,070.564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1.9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55%。

  2、本次拍卖的标的为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证券代码:002069)的1,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62%。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抵偿债务过户完成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苏 05 执 225号之五),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879.9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75%)作价人民币2,570 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及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目前,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冻结,并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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