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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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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熊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熊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熊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控股股东谌建平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拟选举张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

  张鑫先生个人简历

  张鑫,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读书郎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上海总经理,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经理,中方县安格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创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1年9月3日,张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熊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熊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熊敏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9月30日-2023年9月29日,辞职后熊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熊敏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熊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熊敏先生通过深圳市大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0.5927%。熊敏先生在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签订的相关承诺。

  熊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熊敏先生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谌建平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

  张鑫先生个人简历

  张鑫,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读书郎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上海总经理,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经理,中方县安格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创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

  截至2021年9月3日,张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9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9: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羽晗

  4、联系电话:0755-33300868

  5、传    真:0755-36993152

  6、电子邮箱:ir@jamepda.com

  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8”,投票简称为“杰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9月17日18:00之前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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