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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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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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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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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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经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所属棉二分公司厂区土地交付给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并与其签署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后续公司要与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土地使用权收购(回)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土地补偿金的返还比例、付款时间及方式等事项。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40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肖荣智、王惠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4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为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经过认真审核,公司对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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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15笔应收款项总计人民币3,828.83万元,均为历史形成,账龄基本上都在5年以上,公司尝试多种渠道催收后仍然无果,且有些单位已注销,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实,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损失准备,对2021年度利润总额不会产生影响,但由于部分应收款项计提损失准备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会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减少726万元。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应收款项核销后的管理
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核销应收款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38,288,344.78 元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独立意见。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04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属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同意在2021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要求,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4.187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1.5%。的担保费率向常山集团支付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440万元(含税)。
常山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常山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此项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6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荣智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叁佰伍拾肆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441730
经营范围: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针纺织品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棉花、纺织品的进出口(须专项审批的,未经审批许可不得经营),纺织技术咨询,纺织设备配件配材加工销售,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机机械,普通机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百货,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批发、零售,仓储服务、仓库出租。
2、股权结构:
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常山集团100%股权。
3、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常山集团于1991年在石家庄市属国有纺织企业基础上联合组建,1996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改组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石家庄市属纺织企业国有资产。
常山集团主要通过所属企业开展业务,目前旗下有13家子公司,其中包括一家A 股上市公司(常山北明,股票代码:000158)。近三年,除以投资方式管理上述企业外,常山集团还参与了一些短期股权投资项目。
4、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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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关系: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48%的股权。
6、经核查,常山集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1年,常山集团为公司总额不超过34.187亿元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按年化1.5%。的担保费率收费,金额不超过 44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常山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是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确定的,遵循了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
五、担保费支付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项担保费支付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常山集团签署担保费支付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是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常山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征信,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系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
常山集团收取担保费时给予了较大幅度的折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常山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4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费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1- 044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的有关议案,达成一致赞同的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情况属实,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认为,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