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1-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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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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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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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同时经营含铅废物回收与利用、原煤开采与销售、工业区厂房租赁、水电工程建设的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住宅、商铺、车位、再生铅、原煤、工业区厂房租赁、水电安装及维护服务等。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4,894,367.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170,328.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92.12%。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得益于主营房地产项目已售产品结转收入,以及确认了部分投资收益。自营房地产项目方面,东莞帝庭山花园已售商品房陆续交付,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本期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合作房地产项目方面,项目建设和销售进展顺利,已售项目商品房陆续交付,本期确认项目投资收益有所增加,故此本期业绩大幅增长。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①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行业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流向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等。2021年上半年,东莞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稳中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房地产开发方面,据东莞统计局数据,上半年东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5%,两年平均增长12.0%,增幅比一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立足大湾区,依靠雄厚的制造业基础以及在转型升级中迸发的新活力,东莞保持着经济稳步增长同时增强了人口集聚,据广东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东莞常住人口首破千万,成为继广深之后,广东省第三个人口超千万城市,人口总量增长稳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持续流入,为房地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刚需和投资需求畅旺。
上半年,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多地因城施策,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前期的房地产热点城市之一,东莞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上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频出。2月,东莞市“227”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出台,政策从延长社保年限、提高首付比例、加强新房备案价格指导等方面进一步收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3月,高价房源开启预约排队网签;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条件,加快商品房供应。4月,东莞市新房备案价新政出台,细则旨在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6月,土拍新规推出,严打空壳马甲公司抢地扰乱土拍市场。在系列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上涨刚性预期减弱,市场降温明显,楼市整体成交规模有所萎缩。
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精耕东莞房地产市场多年,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策划及销售代理等,产品包括洋房、别墅、公寓、车位、商铺等,历年来推出宏远花园、金丰花园,江南世家、江南雅筑、江南第一城,活力康城、康城假日、御庭山、帝庭山等一系列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房地产项目,连续多年被评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先进企业单位,品牌享誉东莞房地产市场。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分布在东莞地区,惠州和江苏昆山亦有个别项目。公司自主开发中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东莞桥头帝庭山、南城时代国际以及江苏昆山宏远商务中心;公司在做好宏远地产自营项目的同时,亦通过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以参与土地联合竞拍、项目增资扩股等形式,积极加强与行业标杆企业的项目合作。目前宏远投资参与的合作项目包括东莞南城翡丽山和翡翠东望、东莞寮步金域东方花园、惠州惠城魅力花园、东莞麻涌江岸花园和江湾花园、东莞洪梅万科星辰花园、惠州惠阳文瀚花园、东莞厚街万科瑧山悦花园,其中,厚街万科瑧山悦花园为报告期内新增的合作项目。公司房地产业务各具体情况请参阅如下各表。
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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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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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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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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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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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融资途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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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再生铅业务
英德新裕公司持有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合法生产资质证照齐全,主要经营含铅废物回收利用和再生铅生产,是广东省内大型再生铅企业,核发处理能力:收集、贮存、利用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384-004-31、900-052-31)和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8类中的321-004-48、321-010-48、321-013-48、321-014-48、321-016-48、321-019~022-48、321-027-48、321-029-48)共13.7万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粗铅、精铅等。再生铅产品适用于铅酸蓄电池、涂料、板材及合金等行业,其中,铅酸蓄电池为铅下游主要消费领域。
英德新裕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经破碎分选后筛选出来的板栅等投入富氧侧吹炉熔炼产出粗铅,收集的含铅物料经过配料后投入固硫还原熔炼炉经过熔炼产出粗铅、冰铜、水渣。销售模式为直销方式,具体采用现货销售、点价销售、月度长单等销售方式。结合不同销售区域和消费情况,参考LME的铅产品价格走势、上海期货交易所或相关金属商品网(如SMM上海有色网等)发布的铅价格进行参考定价。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废铅酸蓄电池在分离废硫酸后,通过自动化破碎分选系统得到聚丙烯、硬塑料和隔板、铅膏以及板栅;板栅堆存后自然干燥,经板栅熔炼炉熔炼后产出粗铅和炉渣,经富氧侧吹炉熔炼后产出粗铅和铁冰铜。其中粗铅继续熔炼至合金液后进行铸锭,经铅合金配置锅,升温融化后加入锡、钙等合金元素调整成分得到铅浮渣和合格的铅合金液,铅合金液由铅合金铸锭机组进行铸锭;炉渣、铅浮渣、铅膏与铅烟尘、铁屑等原辅物料分别采用装载机按比例配料、混合后,通过制砖机制团,自然干燥后干团块和焦炭经还原固硫熔炼炉熔炼产出炉渣、铁冰铜和粗铅。
再生铅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环保政策的变化、行业规范发展状况、铅下游企业需求变化情况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无重大变化。上半年,在再生铅行业新扩建产能陆续投放且基于上年同期疫情因素的影响下,国内再生铅产量同比有较大增长,另一方面,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消费市场渐趋正常化,铅下游消费特别是铅酸蓄电池需求复苏,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工率回稳,但受限于春节假期及传统消费淡季,铅酸电池累库致铅消费表现平淡,铅价总体表现为止跌微涨,维持弱势区间震荡运行。报告期内,英德新裕公司合计回收废铅酸蓄电池9480.003吨,其他废物废渣7027.459吨,生产粗铅5892.491吨,精铅10522.829吨,销售粗铅1891.77吨,精铅10489.513吨,期末库存粗铅233.93吨,精铅31.471吨。另外,在危险废物收集点布局建设方面,英德新裕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进展顺利。其中,英德新裕公司惠州分公司取得1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为收集、贮存含铅废物(HW31类中的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3.83万吨/年(最大贮存量153.3吨);阳江新裕铭宸公司1年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经阳江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已公示待签发,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收集、贮存、中转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的900-214-08)9000吨/年。
③煤炭业务
公司下属有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两矿,主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炭沟煤矿可采煤层原煤以低~中灰、特低~中硫、低至特低磷烟煤为主,各可采煤层可分别作炼焦、工业动力、民用取暖、一般工业锅炉、汽化等用煤。截止储量评审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煤炭沟煤矿预留矿区范围内核实焦煤资源储量9993万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9941万吨(黔国土资储备字[2017]48号)。核桃坪煤矿煤种为低灰、特低硫、中挥发份、中热值的主焦煤,是适用于炼焦的优质煤种。截止储量评审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核桃坪煤矿预留矿区范围内核实焦煤资源储量3242.88万吨,其中保有资源储量2965万吨(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246号)。
煤炭沟煤矿、核桃坪煤矿原为15万吨/年煤矿,我司遵从贵州省煤矿兼并重组政策推进煤矿整合,报告期内,两矿以45万吨/年煤矿扩建工作为重点,未进行采掘生产。煤炭沟煤矿于2020年12月取得45万吨/年采矿权证,今年上半年,煤炭沟煤矿取得新工业广场用地范围《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下一步需继续跟进新工业广场土地租用相关事宜;煤炭沟煤矿独立法人公司办理手续亦已上报待审核。核桃坪煤矿处于45万吨/年产能新矿井采矿证申报阶段,于2020年内完成煤矿拟预留矿区范围审批工作、煤矿预留矿区范围储量核实和勘探、备案工作,今年上半年,核桃坪煤矿45万吨扩建《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已上报贵州煤监局评审;完成煤矿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报告,待上报备案;开展煤矿改扩建“双回路”专线线路规划实施事项工作。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煤矿兼并重组事项
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孔家沟煤矿原股东金荣辉、易颖签署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合作各方确定将其名下采矿权(即核桃坪煤矿及孔家沟煤矿)过户到鸿熙矿业名下进行整合合作。但其后由于金荣辉、易颖拒绝履行相关资产资料等的交接义务,致使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合作受阻。经协调无果后,公司就此事项向贵州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金荣辉、易颖履约,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11月21日开庭审理,判定金荣辉、易颖向公司给付违约金300万元,但不支持公司按诉求收购新矿井另外30%股权。此后鉴于二被告不执行贵州省高院一审判决并拒绝履行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2018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结果,被告方需向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300万元,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影响情况还需视执行结果而定。根据判决书认定,核桃坪煤矿还处在孔家沟煤矿的整合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移交过程中,尚未实现整合合作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权的全部移交,即整合后的新矿井并没有形成,关于公司主张判令二被告将其拥有的新矿井的30%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公司已在2019年2月向贵州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贵州省高院指定由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19年9月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19)黔0526执56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20年7月,公司向威宁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及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18548.56元,经法院调查易颖在贵阳市云岩区房屋一套,已被威宁法院另案依法轮候查封;金荣辉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有房屋四套,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30日依法轮候查封;依公司申请,威宁法院已于2020年10月20日依法轮候查封易颖、金荣辉实际控股的鸿熙矿业孔家沟煤矿采矿权。但上述已查封财产首封机关均为其他法院,威宁法院无优先处置权,被执行人易颖、金荣辉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认为本案当前不具备执行条件,2020年11月5日威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20)黔0526执恢101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随时恢复执行向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因孔家沟煤矿而涉诉的情况
2015年4月,金荣辉、易颖在拒不履行孔家沟煤矿交接义务后,擅自对孔家沟煤矿进行生产销售,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四川能投、贵州威玻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最终因未能在合同结算日完成煤炭供给,欠四川能投预付货款950万元。此后,四川能投将该债权转让予四川威玻,四川威玻以孔家沟煤矿已被本公司“并购”和接管为由,向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于2019年1月诉至四川内江中院,其判决公司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不服内江中院判决,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该院裁定撤销威远县法院及内江中院此前对本案的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威远县法院重审。2020年4月10日,威远县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判决:被告鸿熙公司孔家沟煤矿向四川威玻支付债权转让款及违约金;被告鸿熙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易颖、金荣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四川威玻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2019年10月四川高院再审裁定前,内江中院的二审判决已执行,公司已被强制划扣1555.62万元。本次威远法院重审仅为一审判决,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力争执行回转以要求原申请人返还被划扣款项及孳息,或依法向孔家沟合伙人(金荣辉、易颖)、鸿熙公司、四川威玻等相关主体追偿索赔。
本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20-064公告。
2021年3月,四川威玻公司、易颖、及鸿熙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四川内江中院尚未开庭审理。
3、关于公司向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事项
2015年2月5日,公司与柳向阳签署采矿权及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向柳向阳出让永安煤矿采矿权(包括其项下资产)和100%股权,对方将永安煤矿作为其所控制的猛者新寨煤矿(属鸿熙矿业煤矿整合主体名下煤矿)关闭指标。合同签订后,公司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猛者新寨煤矿顺利获得批复,完成了对永安煤矿的整合,然而柳向阳对此仅支付了100万元转让款,余款经我方多次发函催收仍拖欠未付,已构成严重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起诉柳向阳、猛者新寨煤矿及鸿熙矿业。
东莞中院于2018年10月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一)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900万元及其利息276.15万元;(二)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0日起算,以13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算,以1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算,均按照每日1%。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赔偿律师费67.99万元;(四)猛者新寨煤矿、鸿熙矿业对上述第一、二、三判项确定的柳向阳的所负债务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限柳向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偿还垫付工程款46万元及其利息(以46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六)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柳向阳的反诉请求。
柳向阳不服东莞中院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于2019年6月开庭审理,其判决维持了东莞中院(2017)粤19民初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六、七项;变更了第二、五项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垫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2020-002公告。
2020年3月,公司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款92998.42元。2021年3月15日,东莞中院对被执行人柳向阳、案外人柳智恒名下房产及屋内家私家电、被执行人柳向阳名下车库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但因无人出价已经流拍。其后,柳向阳于2021年5月18日分别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说明还款方案及还款资金来源,2021年5月29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案执行,若柳向阳不履行还款方案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公司可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4、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董事会于2021年3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下属企业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为有效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所致的经营风险,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银、铅、金等期货合约,拟投入的保证金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5、关于全资子公司宏远投资参与东莞中万信远增资扩股项目的事项
2021年4月19日,宏远投资认缴出资7500万元参与中万信远增资扩股项目获取10%股权,并根据持股比例对等投入原则向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4500万元的股东借款用于支付项目地块地价款(含保证金)及相关税费等。中万信远项目地块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寮厦社区,为R2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104560.6平方米。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报告期内,该项目投资开发进展顺利。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明轩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1-02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5 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详情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鄢国根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1-02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和适应管理的需要,公司调整董事兼任高管的人事安排。经董事会讨论决议,董事王连莹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调整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他子公司董事等要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连莹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股票1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卸任财务总监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的持股限制性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表决,同意聘任鄢国根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鄢国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个人简历
鄢国根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大学,大专学历,工业管理工程专业,会计师职称,1996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兼任财务经理。鄢国根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0万股。
鄢国根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单位工作,除本公司及子公司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鄢国根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