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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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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属地政府和安全监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自6月初起按要求停产(详见公司临2021-020号公告),至7月6日全面恢复生产(详见公司临2021-024号公告)。期间公司按照复工复产要求,积极组织各项检查验收,做好停产期间矿井安全及停工期间职工稳定等各项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经初步测算,本次政策性停产影响公司原煤产量50万吨左右,营业收入约2.5亿元。

  董事长:于泽阳

  日  期: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2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9: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1-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资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3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8月26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确认为与租赁负债折现值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资料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10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群义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资料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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