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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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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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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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是蓉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根据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暨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e访谈”栏目网络互动
● 会议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0519-68853200)或电子邮件(jin.zhenhua@riyingcorp.com)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举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预案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总经理陆鹏先生,董事会秘书金振华先生,财务总监季贤伟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0519-68853200)或电子邮件(jin.zhenhua@riyingcorp.com)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6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金振华
电话:0519-68853200
邮箱:jin.zhenhua@riying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进行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8月23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日盈电子”)就竞得的江苏省常州市GZX20211603地块土地使用权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面积28,606平方米,成交金额人民币1,288万元。
一、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2月26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3月16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土地出让等协议、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建设施工等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参与了江苏省常州市GZX20211603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活动并最终竞买成功,同时该地块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即用于建设公司智能化汽车零部件项目。
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面积28,606平方米,成交金额1,288万元。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
出让人: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QQ040709-03
3、宗地位置:东至空地,南至潞横路,西至草塘浜,北至潞横北路(江苏省常州市GZX20211603地块)
4、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主体建筑物性质:汽车制造业
6、出让面积:28,606平方米
7、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50不低于1
8、建筑总面积:71,515平方米
9、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四、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公司智能化汽车零部件项目。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及手续,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公司将积极推进实施工作,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