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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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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2021年7月15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宁齐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诺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王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前述主体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47,675,5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该等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1年8月10日,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闫长勇、孙冠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前述主体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103,624,71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77%;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于同日出具了《表决权委托书》,将其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26,386,31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的表决权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地委托给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该项权益变动尚需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油燃气,代码:00603.HK)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上述交易全部实施完成后,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177,686,536股(含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的其所持3.0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许铁良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监事会的监督下,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持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管理,奋力开拓市场,加快管理创新,公司实现了健康稳健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7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26.5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天然气业务稳定发展,填海土地实现收益所致。

  1.上半年工作回顾

  (1)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克服冬季气源短缺和气价异常波动的巨大挑战,通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大力拓展增值业务等,实现了销气量和天然气用户的双增长,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①报告期,公司在上年度市场开发大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势头,通过组织召开市场开发专题研讨等活动,市场意识逐步增强,开发策略更加灵活多样,市场开发成效显著,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②报告期,公司增值业务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体系,拓展增值产品和业务领域,优化考核机制和培训体系,通过组建“内训师”团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值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

  ③报告期,公司装备材料制造业积极应对环境变化,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夯实基础管理,把控经营风险等,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2)报告期,公司加大基础管理力度,一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流程,增强专业力量,工程管理等基础工作水平大幅提升;二是进一步梳理资产,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盘活、清理,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

  (3)报告期,公司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校园村街、全员查隐患、管道巡线万里行、集中入户安检、总经理安全生产公开课、内训师培训等系列专项行动和应急安排,安全管理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再上新台阶。

  (4)报告期,公司积极推行员工关爱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队建设活动和教育活动,公司员工士气更加饱满,凝聚力和归属感进一步提升。

  (5)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上市公司获取充足的业务资源,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以市场开发为龙头,加快推进增值业务,加强现金流管控,强化基础管理和内控建设,筹划公司发展规划。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贯彻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做好防疫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不松懈。二是继续抓好市场的龙头作用,大力推动市场开发工作。三是大力发展增值业务,勇于创新,加快新业务的探索和实施。四是加强现金流管控,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五是持续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六是筹划公司发展规划。

  报告期,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和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章页)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鹏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1-02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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