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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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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晚间通过公司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等相符。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业务骨干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湘财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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